本报讯(通讯员 李建军)在公安部开展的“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中,伊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侦大队分别发挥对危险驾驶案件熟悉的优势、对伊通籍逃犯的地缘优势,联合开展工作,规劝2016年度长春市警方通缉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网上逃犯王某东投案自首。
抓捕网上逃犯是“三打击一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战役开展后,伊通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全国通缉的伊通籍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网上逃犯进行了认真梳理,对有抓捕条件和规劝可能的重点研究。
1月10日,经侦大队长王伟与交警大队教导员鲁贵明在共同研究逃犯线索时,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将追逃的目标均锁定在了大孤山镇聂家村的王某东身上。
2016年6月25日,王某东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到长春市飞虹路上的路路通驾校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后交警对王某东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96.49mg/100ml,王某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该人一直在逃。
王伟大队长与鲁贵明教导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逃犯王某东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没有杀人、抢劫、放火等严重犯罪情节,未造成恶劣后果,量刑相对轻,判缓刑可能性大。王某东是伊通人,有做工作的条件。当天,经侦大队大队长王伟、教导员鲁贵明找到王某东的岳父陶某某,向王某东的岳父及妻子宣讲相关政策,特别说明,王某东投案后,一定会判缓刑,不会影响他在外地打工。王某东的岳父听到了公安机关的承诺,拨通了女婿王某东的电话。1月12日,长春市净月区交警通缉的网逃王某东主动到伊通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截至目前,王某东已被移交长春净月区警方,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